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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治污设第一责任人 环保不达标书记被追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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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8-14 17:14:48 点击数:1406 作者:水事易

山东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近年来,山东省为了治理水污染,各市出“狠招”,多地治污设环保第一责任人,辖区环保不达标,书记要被追责。

据了解,目前,临沂环保工作采取“四职”责任人制,临沂全市共设置环境保护办公室170个,其中,157个乡镇(街道)全部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。临沂市委要求,所辖县、区书记是环保第一责任人,县、区长是直接责任人。如果辖区内环境指标不合格,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,这也使得地方政府领导有了更多的压力,从而更加主动地配合和支持环保工作。

除了临沂,淄博市也曾成立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,实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负责制,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、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;各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,具体履行各自分管领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职责;30多个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。

2002年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启动时,南四湖污染十分严重,当时的南四湖53条入湖河流鱼虾绝迹。据了解,今年1-6月份,省控重点河流可比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改善了5.5%和23.2%。在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,省辖淮河、海河流域分别连续6年和4年取得第一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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